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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经贸局长董焕印同志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2007-04-30 09:27  文章来源:白河县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借此机会能与各位共同商定我县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我非常高兴。酒类产品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酒又是一种高税利的特殊商品,无论是我国历史上,还是发达国家,都为酒专门立法,进行垄断经营,其目的是保证酒品不危及人们生命安全。二是保持酒类流通秩序健康有序。三是保证国家税收不流失。建国后,我国一度实行酒产品专卖,但从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酒类行业逐步放开后,随着国有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个体经营户和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受利益驱动,酒类市场出现了很多违规的经营行为,酒类市场秩序趋于无序和混乱状态,各类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一些地区出现中毒和死亡事件,严重影响了酒类商品消费安全,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同时也导致很多社会问题。
  我国是酒类生产消费大国,随着经济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酒类消费水平不断增加,根据初步掌握,我县酒类消费者人数众多,而酒类批发、零售、商店、酒店、宾馆、OK厅、农家乐及经营者约有1000多家,酒类流通秩序较为混乱,进货渠道繁杂,加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直接导致了假冒伪劣酒类层出不穷,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合法经营企业户的经济利益,也直接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市场行业管理执法部门的尊严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确保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近年来国家正在酝酿对酒类立法。从大趋势上看,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越是注重酒的管理。因此,我国将对酒类市场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实际上,我国大部分省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酒类流通管理和专卖工作。四川省1994年就制定了酒类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成立了四川省酒类专卖管理局;上海市1997年颁布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并成立了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广东省、山西省、辽宁省、湖南省、安徽省等省市也相继开展了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根据国外和部分省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近年来国家一直在筹备酒类立法工作,但由于我国流通领域法制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工作程序繁杂,为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不出现空白,国家商务部于去年底制定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可以说是及时雨,切实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一原则要求。同时,《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也为我们做好酒类流通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和净化酒类市场,打击违法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证和科学的发展理念。商务部于2005年11月7日颁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县于2006年下发了白政办发[2006]120号《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王龙军担任,副组长由李局长和我担任,成员由公安局、质监局、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经贸局,经贸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因酒类备案登记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今天按照酒类流通管理领导小组安排,决定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块力量,把酒类备案工作做好,这既落实了国家商务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又贯彻实施了国家工商总局明确今年为“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年”活动这项工作,这不仅是推动商务工作的动力,更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使酒类市场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在此,我代表县经贸局党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向大家简要地介绍一下我县酒类备案登记的情况:
  去年11月22日,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作为经贸局内设机构正式成立,县政府并下发了红头文件,成立之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许启汉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各成员单位、全县十五个乡镇书记、乡镇长到会并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在各成员单位大力协助和支持下,在短短的2个月时间里登记酒类批发企业7户,宾馆、酒楼等各类综合店319户。在登记过程中,绝大多数酒类经营者对实施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深表支持和满意,为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但是,由于工作量大,面广,加之人力、财力等因素制约,更重要的是,此项工作是新鲜事物,经贸局在百姓中的执法地位刚刚建立,业主接受需一段过程等原因,全县仍有相当一部分酒类经营业主还未自觉进行备案登记,给酒类流通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留下了相应的隐患。特别是目前已进入啤酒盛销时期,做好备案登记,查处无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酒类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酒类市场的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违背的突出问题:
  一是酒类经营主体的行为很不规范。许多企业以及酒类经营者没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存在着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部分企业为了争夺市场,采取名目繁多的暗扣、瓶盖返钱等促销手段,扰乱正常的酒类流通秩序。
  二是假冒伪劣酒类充斥市场仍然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国家名酒和畅销酒被仿冒现象屡见不鲜,我县在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强力监督,艰苦工作下,此类现象虽少,但隐形存在。
  三是地方保护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阻碍了酒类商品流通和酒类统一市场的形成。限制了酒类产品正常流通,造成了酒类市场的地区分割,严重制约了酒类产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当前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天,县工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经我局与贵局共同商定,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流通和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长期的、稳固的酒类流通管理的协作机制,加大“四个力度”,①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的查处力度。②加大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力度。③加大对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力。④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坚持溯源制度,一查到底。对屡教不改的制假售假份子,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其次,搞好“四个结合”,①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②全面打假和重点打假和结合;③专项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④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各位领导、所长和同志们,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是阶段性工作,只是刚刚起步,今后不仅是酒类流通和蚕茧市场管理,我们还将陆续对生猪市场,再生资源市埸,废旧汽车市场,餐饮市埸,美容美发等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大量工作离不开工商部门的支持配合。
  在这里,我再次感谢大家对经贸局工作的支持,谢谢大家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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